中國國務院出手為 AI 就業設防:18 項任務要求評估衝擊、設失業緩衝期、嚴管演算法招募
中國國務院辦公廳 10 月 23 日公開的 AI 就業指導文件列出 18 項任務,要求政府機關監測 AI 對就業的衝擊、為重大專案做就業風險評估,並規範演算法在人力資源管理中的使用。
當各國還在爭論 AI 究竟會創造多少工作、又會取代多少工作時,中國官方先把管理框架端上了檯面。國務院辦公廳編號 29 號、日期為 10 月 16 日的指導文件於 10 月 23 日公開,全文圍繞一個主軸:讓 AI 發展與就業保障走在同一條軌道上,文件共列出六大面向、18 項任務。
先監測、再部署:把就業風險納入決策流程
文件要求各級政府機關建立 AI 就業風險的監測機制,並針對可能造成顯著就業衝擊的 AI 專案進行風險評估,必要時提出應變計畫。更具體地說,AI 相關的就業風險將被納入既有的大規模失業防範機制,地方政府與部會須分工落實。對於勞動密集產業,文件措辭相對謹慎,要求對 AI 導入的範圍、強度與速度採取審慎態度,優先用在缺工或高危險的工作場景,而非一味追求導入速度。
失業緩衝期:企業被鼓勵先預告、再轉職
在勞工保障方面,文件鼓勵企業探索「失業緩衝期」做法:在大規模導入 AI 之前先行通知受影響員工,並提供轉職或再培訓的協助。受 AI 影響而失業的勞工,應獲得針對性的職涯指引、技能培訓與職缺媒合,失業保險給付也要足額且準時發放。與此同時,大專院校與職業學校被要求加快擴充 AI 相關課程,青年畢業生、農民工與失業者則是培訓計畫優先涵蓋的對象。
演算法用人也要受規範
文件另一項重點放在演算法本身。官方要求規範 AI 在人力資源管理中的應用,並處理演算法誤用衍生的違法問題,例如招募歧視、詐欺徵才與侵害隱私。此外,文件也觸及新型態就業者的保障,包括彈性就業與新職業型態工作者的社會保險參與、職業傷害保障與收入分配機制,顯示政策視角已從單純的「保工作」延伸到「保工作型態改變後的權益」。
創造工作的一面也沒被忽略
值得注意的是,這份文件並非只談防禦。它同時要求發揮 AI 對就業的正面效應:開拓新職業與新工種、改善傳統工作的品質、鼓勵創業。區域分工上,東部聚焦 AI 核心產業,中西部則承接資料標註、智慧終端製造等上下游環節;中小企業則可透過開源生態與創業扶持計畫參與其中。整體來看,北京的訊號很明確:AI 帶來的就業變動不再被視為市場自然調節的結果,而是需要政府提前介入、系統管理的政策議題。至於各地機關何時交出具體執行方案,文件並未訂出明確時程,這將是後續觀察的重點。
資料來源:Reuters、新華社、中國國務院辦公廳